法庭究竟在什么情况下会判离婚?

时间:2021-08-03来源:华荣律师事务所浏览:615次


如果夫妇双方在离婚问题上不能达成共识,那么只有法庭才能裁决离婚。而且在这一点上,只要向法院起诉离婚,那么就会判决夫妻离婚。那么法庭究竟在什么情况下会判离婚?这件事我们将在下面一起讨论。

法庭究竟在什么情况下会判离婚?

一、法庭在什么情况下判决离婚?

根据《婚姻法》,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经常存在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
(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第4款还规定:一方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时,另一方也可以离婚。

二、什么情况法院一般不判离婚。

1、夫妻感情没有破裂。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判决不能离婚与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销或者撤销离婚案件,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提出起诉的,不予受理。
4、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请求,除非征得军人同意,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
3、女性怀孕的时候可以离婚吗?
我们的《婚姻法》规定:“女方在孕期或产后一年内不得提出离婚。当事人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根据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在怀孕期间和产后一年内给予妇女特别保护,这是对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
因此,女人怀孕了,男方提出离婚也不能。男方提出离婚并不是绝对不允许的,如果女方有重大过失,或者是由于婚后与他人通奸怀孕,或者在分娩时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人民法院认定事实属实,可以受理该离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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