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所需的证明书是什么,离婚后家庭成员是什么关系呢?

时间:2021-07-29来源:华荣律师事务所浏览:541次


众所周知,我国以诉讼方式离婚通常由法院审理,并作出相应的判决。那么,法院起诉离婚所需的证明书是什么,离婚后家庭成员是什么关系呢?以下由华荣律师事务所为大家解答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院起诉离婚所需的证明书是什么,离婚后家庭成员是什么关系呢?

一.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1.身份证。持身份证原件,立案时,法院会核对原告的身份证信息。也就是说,检查自己的身份信息。
2.结婚证。应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结婚证丢失,或者结婚证在对方手里,本人身份证原件可以到领取结婚证的民政局补办结婚证或者取得结婚档案。这也可以作为证据,证明你们之间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3.起诉状。离婚诉状是你起诉离婚时必须具备的,所以你要提前写好离婚诉状。
4.离婚诉状包括四个部分:原告信息、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原告信息和被告信息要求写清楚,包括地址和联系电话,尤其是联系电话,以便法院通知开庭。

二、离婚后的家庭成员是什么关系?

1.离婚后,孩子的父母虽然不再是夫妻关系,但这并不影响孩子和父母的关系。也就是说,父亲还是父亲,母亲还是母亲。
2.填写相关家庭成员关系时,可以按照法定监护人或父母填写。
3.按照相应的要求填写,比如填写签证申请表,按照表格的要求填写。签证申请表的格式内容因国家而异。
4.在一般表格中,有的是固定格式的,有没有,一般没有固定格式的情况下,添加父母。如果不填写继父或继母,也可以区分他们的姓氏。但从法律角度来说,只要法律认可与继父母的关系,其实就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