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忍!男子持铁锹当街暴打老人小孩,网友:能判死刑不?法律这么规定......

时间:2020-07-23来源:浏览:899次



●案件回顾●

7月22日,河北保定,一则监控视频在网络热传,一男子持铁锹暴打老人和小孩。致老人当场死亡,小孩重伤。


据女童父亲王某波称,打人男子是他妻子的舅舅马某田,自己是舅舅儿子马某的司机。视频中另一持刀男子是马某的爷爷马某河。

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几月前的一起车祸,王某波表示:“当时开车带着老板在高速上,车上的东西比较多,没有能够刹住车,就追尾了,那天开车的时候我没有酒驾,不是因为这个问题出的车祸。"车祸发生在今年4月9日,两人都有受伤。随后,王某波为老板垫付4万医药费,对方家属并未罢休,并找王家人的麻烦。


目前嫌疑人已经被控制,案件也已经移送给了刑警队。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法律中故意伤害行为的规定●


视频中,马某田的行为已经属于故意伤害行为,在法律上是怎么判的呢?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导致死亡或者以极其恶劣的手段造成他人严重残疾的话,那么就是有可能判处死刑的。但此时我们只能说故意伤害致死可以判死刑,而不是必须要判处死刑


在刑事诉讼事务中,“以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作出民事赔偿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中被充分考虑”已在司法实践中被普通运用。因此,民事赔偿部分的解决将直接影响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实刑的期限。


就故意伤害(致死)的案件而言,如在基层法院提起公诉,则一般对犯罪嫌疑人比较有利,既不会判处无期以上徒刑,如果积极赔偿,则一般在12年左右;如在中院提起公诉,即使积极赔偿,如果案件性质恶劣,手段极其残忍,最终可能以顶格刑处罚。


●法律中教唆犯罪的规定●


在此案中,也有人怀疑女童父亲的老板马某可能存在教唆犯罪的行为。我国法律中,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他人杀人的按照故意杀人罪的共犯定罪,并按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量刑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教唆犯的刑事责任

教唆犯是指以授意、怂恿、劝说、利诱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人。对教唆犯的处罚要注意以下三点: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即在教唆犯与被教唆的人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以及被教唆的人虽然没有犯被教唆的罪,但在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因而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主次作用来处罚。如果起主要作用,就按主犯处罚;如果起次要作用,则按从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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