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离婚协议不能在外国民政局补办。补办离婚协议的,应当向原离婚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离婚协议。根据规定,在办理离婚登记时,您需要提交证.如果有结婚证和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将备案离婚协议。
一.补办离婚协议能在外地民政局补办吗?
1.补办离婚协议不能在外国民政局补办。补办离婚协议的,应当向原离婚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离婚协议。根据规定,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提交身份证.如果有结婚证和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将备案离婚协议。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结婚证.如果离婚证书丢失或损坏,当事人可以持有户口簿.身份证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发。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定结婚证属实的,应当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的损失会影响再婚吗?
1.如果您只丢失离婚协议,不会影响您的再婚登记,您可以直接按照正常程序办理。但是,如果您丢失了离婚证明,您需要向民政局申请补发离婚证明,然后办理再婚手续。
2.还需要补充的是,如果你失去了法院的离婚判决或调解书,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规定》(1984年公布实施)第3条,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性.长期60年.短期30年。
3.因此,如果您的诉讼离婚档案法院尚未销毁,您可以联系法院档案保管部门,然后要求以当事人身份复制审判文件。加盖公章后,您可以进行再婚登记。
当夫妻婚后出现情感问题时,他们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办理离婚手续,因此他们也可以通过离婚协议和离婚诉讼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就财产分割和子女监护达成协议,他们可以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手续,同时,还需要将离婚协议保存给民政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