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家庭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是怎样的(重组家庭怎么处理关系)

时间:2022-09-20来源: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浏览:651次


面对高离婚率,再婚家庭可能成为许多离婚家庭迟早需要面对的问题。在我们处理的案件中,大多数离婚家庭在离婚时都有未成年子女。那么,在未来,如果一个再婚家庭,孩子和继父/继母之间的父母和子女关系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从法律上讲,血缘关系分为自然血亲和拟血亲。自然血亲是指有自然血缘关系的家庭成员;拟血亲是指没有血缘关系但其地位与自然血亲相同的家庭成员。显然,继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属于后者。

重组家庭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是怎样的(重组家庭怎么处理关系)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存在赡养关系。在司法实践中,父母与未成年的继子女生活在一起,照顾继子女的生活或承担继子女的部分抚养费用,一般可以认定为抚养关系。

《民法典》第1072条规定,《民法典》关于亲生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规定适用产生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换句话说,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对受抚养教育的继子女负有抚养责任。当然,如果继父母与父母离婚,继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将被消除,继子女无权要求继父母支付赡养费;当继父母需要赡养时,产生赡养关系的继子女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和继父母财产的继承权。同样,上述情况一般仅适用于继父母子女关系存在期间或继父母抚养继子女的情况。

然而,由于继父母和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只与父母和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相似,因此不如其他家庭成员。法律对近亲属之间缔约婚姻的约束适用于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和子女之间,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否适用于旁系亲属。在血液系统中,这不是禁止婚姻的情况,但禁止婚姻通常不仅考虑血液系统,还考虑社会道德。从伦理上讲,大多数人不能接受继父母和子女与其近亲缔约。

此外,由于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拟制血亲关系不如其他家庭成员,因此也不适用于《民法典》第1074条:“……有能力的孙子孙女,孙子孙女,对于孩子已经死亡或者孩子无法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的规定。

在实践中,由于继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很少发生纠纷。一方面,大多数由继父母抚养的继子女都能够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是由良好的社会习俗决定的;另一方面,许多人没有仿血亲的法律观念。在继承关系中,继子女一般不会争夺继父母的财产,这是由简单的意识形态决定的。

所以,你现在明白继父母和孩子之间的血缘关系与生父母和孩子之间的自然血缘关系的区别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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