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哪些手续(协议离婚法律知识)

时间:2022-09-15来源: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浏览:387次


协议离婚,也称登记离婚.两愿离婚.满意离婚是离婚的两种方式之一。是指双方依法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离婚有关问题达成协议,经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批准后解除夫妻关系的离婚方式。这是非常经济的.最快的离婚方式。

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哪些手续(协议离婚法律知识)

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法律知识

一.有利的地方

1.时间短。只要手续齐全,一般可以当场完成。

2.低成本。一般收取10元左右的手续费。

3.压力小。不需要长时间的破坏。

二.有弊的区域

1.离婚协议内容不具有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内容,仍需通过诉讼处理。

2.离婚协议的内容可能会有未来的问题。如果双方自己写离婚协议,通常是因为他们不专业.情绪不稳定等因素导致离婚协议内容不完善。因此,未来可能会有麻烦。在这里,建议有条件的夫妻尽量聘请律师起草离婚协议。

3、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协议,当事人有权在诉讼程序中违约。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的财产分割、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请求。

相比之下,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更为合适。

协议离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国务院于2003年10月1日颁布了《婚姻登记条例》.民政部《婚姻登记暂行规范》.民政部《关于实施婚姻的意见》等

办理离婚协议的机关

双方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协议离婚的三个必要条件

1.在大陆登记的合法夫妻关系;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双方有离婚协议,协议中注明了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图,以及抚养子女的意图.就资产分割和债务处理达成一致。

协议离婚应当提交的证明文件

离婚:

1.我的户口本

2.我的居民身份证

3.我的结婚证

4.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

5.双方最近两寸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香港、澳门、台湾和华侨需要提交往返内地的通行证.旅行证.护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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