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受伤责任如何划分?(孩子在学校受伤,学校负什么责任)

时间:2022-03-31来源: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浏览:778次


【本文简介】孩子送到学校后,所有家长都有同样的想法。他们最怕接到老师的电话,说孩子受伤了,尤其是严重受伤的时候。面对这种情况,家长往往又生气又无奈。他们生气是因为孩子受伤了,但他们不想和学校吵架。他们担心学校将来会给孩子带来麻烦。在本文中,我们将分析如何划分孩子在学校受伤的责任?

【法律咨询】有家长咨询这样的法律问题。孩子上小学一年级(7岁),上体育课的时候,孩子和另一个孩子在操场上追逐。跑步时,孩子被另一个孩子踢腿,摔在水泥路上,导致上门牙断了四根,血流了一地。事后,老师把孩子送到了医院。家长咨询如果学校。另一个孩子的父母没有和自己谈如何赔偿,起诉法院一般会怎么赔偿?

孩子在学校受伤责任如何划分?(孩子在学校受伤,学校负什么责任)

律师意见学校和其他孩子的父母应当按照过错承担责任。

律师分析根据民法典,8岁以下的儿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个时候,孩子的认知能力很弱,不能自己照顾自己。离开家长上学后,学校实际上承担了照顾孩子的主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孩子受伤,学校应该承担责任。从举证责任的角度来看,学校应该采取过错推定的原则,也就是说,

结合案例,咨询师的孩子只有7岁,还不到8岁。他们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学校有举证责任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教育和管理职责。事发时属于体育课。体育老师对孩子负有管理责任,学校对孩子的伤害负有主要责任。但是,我们需要看到,孩子的伤害是在跑步和玩耍中受伤的,这与学校体育活动带来的风险不同。另一个孩子的推搡行为也是导致孩子受伤的次要因素。因此,一般来说,学校负担是80%。另一个孩子的父母负担是20%。

扩展学习如果孩子8-18岁,在学校追逐受伤,法院会如何判决?

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8岁以上、18岁以下的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这个年龄的孩子对自己的行为有一定的了解和判断能力,对一些容易受到人身伤害的行为有清晰的认识。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采取了过错责任,要求受害者的父母证明学校没有履行教育和管理职责,学校才能承担责任。结合以上案例,如果孩子8岁以上,因为此时孩子对追逐打架有自我意识,这不属于体育活动,另一个导致孩子受伤的孩子的父母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体育老师不在现场,有一定的教育过错,应该承担次要责任为学校10%。家长承担90%更合适。

理论学习学校未能达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判断标准

1.缺乏学校安全等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提供的硬件存在安全隐患;

3.学生有特殊体质或不适合参加的活动,学校未停止。

4.未成年人擅自离校未及时发现的;

5.学校未提供合格的饮用水等;

实践中,学校是否履行教育管理职责,主要从受伤学生的行为能力、学校规章制度和培训、双方过错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在生活中受到人身伤害,未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的,在生活中,幼儿园、学校履行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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