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结婚后都会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所有权。那么,夫妻双方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答案是肯定的,这种婚姻财产协议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法律承认夫妻双方签订的婚姻财产协议的法律效力。在这种婚姻财产协议中,夫妻双方不仅可以约定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财产所有权,还可以约定婚前财产所有权。
在这种婚姻财产协议中,夫妻双方可以同意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也可以同意双方共同所有,也可以同意部分共同所有。这充分体现了法律对合同当事人意义自治的尊重。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婚内财产协议。
虽然合同的形式包括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和电子合同,但婚姻财产协议的主要内容是约定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所有权,这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夫妻在未来离婚,婚姻财产协议可以作为分割财产的依据。因此,法律要求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订婚姻财产协议,以保留书面证据,避免夫妻双方在未来发生争议,但没有书面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