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口头协议法院认可吗)

时间:2022-01-11来源: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浏览:611次


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合同形式就是书面合同,但是,当事人若不自觉订立书面合同,就会产生口头合同。所以,口头契约在法律上是否有法律效力?答案是肯定的。

口头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口头协议法院认可吗)

在这一问题上,我们将会看看民法典如何规定:

新《民法典》第496条规定:“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采取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它是合同书.信函.电报.电传.传真机或其它能明显表现所包含内容的形式。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使所载内容切实呈现出来,并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提取查用数据电文。

由此可以看出,合同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口头形式合同也是法律形式的合同形式。所以,只要口头合同符合民法规定的有效要件,那么,口头合同也就是一种有效的合同。

《民法典》所规定的合同有效要件是什么?

民法典第143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生效:㈠行为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㈡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因此可以看出,要使口头合同有效,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素:

1.合同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作为一方当事人,只有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方能以当事人身份签订合同。未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当由监护人或其他代理人代为签署合同,其本人不能签定合同。

2.意义代表真实。契约内容必须是双方自愿签署的真实意愿,不能因严重误解而被人欺骗、强迫或合同。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只有合法的契约是有效的,并受法律保护。因此,如果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种合同缺乏合法性基础,自然就是无效合同。公共秩序是社会所倡导的良好风气,如果契约违背公序良俗,其法律效果也应被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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